國家藝術基金2025年度藝術人才培訓資助項目 內蒙古地區基層文藝院團蒙古舞創作人才培訓招生簡章
國家藝術基金2025年度藝術人才培訓資助項目
內蒙古地區基層文藝院團蒙古舞創作人才培訓
招生簡章
一、項目實施背景及特點
基層文藝院團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中堅力量,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發展文化產業的生力軍。以烏蘭牧騎為代表的內蒙古基層文藝院團,長期活躍在北疆大地,為繼承和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作出了重要貢獻,是草原上的“紅色文藝輕騎兵”,是全國文藝戰線的一面旗幟。蒙古舞是我國民族民間舞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源遠流長的中華傳統舞蹈文化的重要分支。新中國成立以來,蒙古舞的創作、表演、研究、人才培養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已經發展成為我國民族民間舞蹈藝術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的藝術表演和藝術教育領域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因此,為內蒙古地區基層文藝院團和部分藝術院校培養高水平蒙古舞創作人才,是“在新的起點上繼續推動文化繁榮、建設文化強國、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的迫切要求,是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彰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連續性、創新性、統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的有效途徑。
內蒙古地區基層文藝院團蒙古舞創作人才培訓是國家藝術基金2025年度全額資助項目,主要面向內蒙古地區基層文藝團體招收民族民間舞蹈創作人才。集中培訓期間,將聘請中國舞蹈界有重要影響力的舞蹈藝術家、國內知名藝術院校有豐富教學經驗的舞蹈教師、相關演出團體有豐富舞臺表演經驗的蒙古舞表演藝術家、在舞蹈創作和理論研究領域取得重大成就的編導和理論家以及在舞蹈音樂創作、舞美、燈光、服裝設計、思想政治、藝術理論等領域有深厚造詣和重要成果的教授、專家授課。項目依托內蒙古藝術學院以蒙古舞為特色的理論、實踐優勢和專業教學資源,圍繞促進學科建設、打造實用型人才、助力基層文藝繁榮、推動文化傳承創新的目標,為學員搭建一個集學習、交流、創作、實踐為一體的綜合平臺,幫助學員更新舞蹈創作知識與理念,掌握中國民族民間舞蹈的風格和特點,提高從事舞蹈創作工作的專業水平和實踐能力,培養一批風格純正、技術規范的蒙古舞創作人才,為基層文化事業高質量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作出貢獻。
二、項目簡介
(一)項目主體簡介
內蒙古藝術學院是全國八所綜合性藝術學院之一, 有68年的辦學歷史。學校設有音樂學院、舞蹈學院、戲劇影視學院、美術學院、設計學院、新媒體學院、文化藝術管理學院、藝術與科技學院、非物質文化遺產學院等13個教學單位,開設26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7個、自治區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6個),擁有藝術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音樂、舞蹈、戲劇與影視、美術與書法、設計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學校于2021年被列入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時期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高校,2023年入選內蒙古自治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學校依托內蒙古自治區豐富的傳統藝術資源和深厚的傳統文化積淀,始終堅持培養高水平藝術人才、服務地方經濟建設和文化繁榮的優良辦學傳統,培養了一大批國內外知名的藝術家,辦學特色鮮明、辦學實力雄厚,在藝術教育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力。
(二)國家藝術基金簡介
國家藝術基金(英文名稱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縮寫為CNAF)是由國家設立,旨在繁榮藝術創作、打造和推廣精品力作、培養藝術人才、推進國家藝術事業健康發展的公益性基金。國家藝術基金的資金,主要來自中央財政撥款,同時依法接受國(境)內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贈。國家藝術基金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黨對文藝工作的領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持與時代同步伐、以人民為中心、以精品奉獻人民、用明德引領風尚,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定文化自信,尊重藝術規律,實行“面向社會、公開透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工作原則,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
三、培訓安排
(一)培訓時間
根據《國家藝術基金申報指南》《國家藝術基金項目資助協議書》的相關規定、計劃和約定,培訓總時長為72天。其中,第一階段:2025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27日,為學員在工作所在地分散采風、收集創作素材階段,共15天;第二階段: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6月20日,為集中培訓(含考核及匯報演出)階段,共37天(不含端午節放假3天);第三階段: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12日,為深化創作、實踐演出階段,共20天。
集中培訓階段的具體安排為:
1.2025年5月12日,全天報到;
2.2025年5月13日,舉行開班儀式;
3.2025年5月13日—6月15日,授課、研討;
4.2025年5月26日—6月17日晚,作品創作、修改、排練,觀摩;
5.2025年6月16日—17日,結業考試,優秀作品錄像;
6.2025年6月18日—20日,燈光、舞美合成,彩排;
7.2025年6月20日晚,匯報演出。
(二)項目實施地點
1.集中培訓地點
內蒙古藝術學院(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東街101號)
2.藝術實踐地點
內蒙古藝術學院、學員工作單位所在地
(三)課程設置
主要開設“習近平文化思想解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與建設中華民族共同體”“烏蘭牧騎精神及其傳承”“蒙古舞風格訓練與創編”“蒙古舞技能訓練與創編”“蒙古舞創作理念與創作實踐”“民族風格舞劇創作理念與創作實踐”“舞蹈音樂表現力與音樂風格解析”“中國民間舞訓練與創編”“舞蹈服裝、舞臺燈光、舞臺美術設計”以及“創作”“排練”“觀摩”等課程。
(四)成績評定
學員的成績依據每一位學員在培訓期間完成學業的質量綜合評定,具體標準為:出勤占20%,主干課程考核占25%,完成舞蹈作品創作(結業考試)占30%,完成匯報演出占10%,完成學習心得體會占15%。學員完成學習培訓,經評定、考核合格,可獲得由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頒發的結業證書。
(五)師資力量
1.項目負責人:侯守智
2.項目聯絡人:張永勝 敖登
聯系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101號內蒙古藝術學院(郵編:010010),聯系電話:0471-4973349.
3.培訓教師
(1)中國舞蹈界有重要影響力的舞蹈藝術家;(2)國內知名藝術院校有豐富教學經驗的舞蹈教師;(3)相關演出團體有豐富舞臺表演經驗的知名蒙古舞表演藝術家;(4)在舞蹈創作和理論研究領域取得重大成就的編導和理論家;(5)在舞蹈音樂創作和舞美、燈光、服裝設計等藝術領域有深厚造詣和重要成果的作曲家、設計師;(6)在思想政治、藝術理論領域造詣深厚的教授、專家。
(六)培訓成果展示
學員在培訓期間創作的優秀作品將通過以下方式展示:
1.2025年6月20日晚7時30分在呼和浩特市內蒙古藝術學院演藝廳進行專場匯報演出;
2.2025年下半年以視頻剪輯的方式在內蒙古藝術學院“云展廳”及國內相關平臺進行為期1個月的線上展示。
(七)學員管理
為提高培訓的實效性,學員入選后,將針對每位學員實施跟蹤管理、階段檢查與結業評價。參訓學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項目主體即時解除其參訓資格,該學員不予結業,不發放結業證書:
1.培訓期間發表違反黨和國家大政方針、政策,有損黨和國家形象及其他有關意識形態方面問題的言論的;
2.嚴重違反項目主體制定的管理制度,經多次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無故曠課1次,或出勤天數不足培訓總時長90%的;
4.因個人行為不當給培訓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5.在學習、創作實踐中,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的;
6.中期或結業考試、考核成績不合格的;
7.其他不予結業的情形。
四、培訓對象
項目主要招收內蒙古地區基層文藝院團的民族民間舞編導、演員,適當招收藝術院校民族民間舞專業教師。要求學員愛崗敬業,具有較好的民族民間舞創作、表演、教學能力,具備全程參加集中培訓的心理準備和專業條件。
學員應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德才兼備,恪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學員年齡原則上不得超過45周歲。
學員報名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在本行業具有一定影響力,獲得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上獎項或承擔?。?/span>自治區、直轄市)級以上研究課題且成果較為突出的;
2.取得本專業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職稱的;
3.取得與本專業相關碩士研究生學歷或連續從事本行業工作滿10年以上,且有較大發展潛力的。
招生范圍:以內蒙古地區基層文藝院團為主,適度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基層文藝院團和藝術院校延展。
五、報名及錄取
(一)報名時間
2025年3月13日—3月28日
(二)報名方式
本項目接受個人報名。
1.請報名者登錄內蒙古藝術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imac.edu.cn)下載《2025年度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內蒙古地區基層文藝院團蒙古舞創作人才培訓報名表》,按照要求逐項填寫并報所在單位審批同意。
2.報名者須提供個人表演的舞蹈作品視頻(時長不少于3分鐘)和個人創作的舞蹈作品視頻(須為完整作品)各1部。
視頻格式及清晰度要求:高清標準(1920×1080),畫面比例16:9,碼率8000以上,聲音清晰無雜音,文件格式為MPG或MP4。
報名者須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將報名表和視頻資料發送到nmghousz@163.com,郵件名稱為“個人姓名+國家藝術基金人才培養項目報名”。
(三)報名聯系人:馬可心(18604718959)
(四)錄取方式:項目組將聘請有關專家在對報名材料進行認真評審的基礎上擇優錄取。錄取結果將于4月7日前通知被錄取學員。
六、培訓費用說明
(一)培訓費用
本項目為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學員在參加集中培訓期間的往返交通費、食宿費及學習費用均由內蒙古藝術學院承擔。
(二)培訓學員往返交通費報銷說明
內蒙古藝術學院作為項目主體,負責承擔學員參加培訓期間往返集中培訓地點的交通費,報銷要求如下:
1.交通費報銷范圍為學員由所屬地一次性往返于集中培訓地點(呼和浩特市)參加培訓產生的城市間交通費用。
2.學員可乘坐火車、飛機等交通工具往返。
3.學員要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交通費。以里程為準,距離呼和浩特市1300公里以內,可乘坐高鐵、動車、普通列車(若飛機票價低于火車票價,可征得內蒙古藝術學院同意后乘坐飛機);距離呼和浩特市1300公里以上的,且情況特殊的學員可申請乘坐飛機。因經費有限,請學員優先選擇鐵路交通,如選擇乘坐飛機,請盡量選擇折扣機票,并提前向內蒙古藝術學院(項目主體)遞交申請。乘坐交通工具艙級的具體規定見下表:
*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4.學員于報到當日提供到達呼和浩特市的單程票據,返程票據請于培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快遞至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101號內蒙古藝術學院對外合作與交流處,收件人:馬可心(18604718959),內蒙古藝術學院在收到全部票據后報銷交通費。
附件: